零点小说网 > 黑宝葫芦 > 第三百六十六章 盛宴

第三百六十六章 盛宴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总裁爹地,妈咪9块9!

一秒记住【零点小说网 www.ldshu.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三百六十六章盛宴

    在《水浒》,吃人肉的主要有两种人:一种人是吃了由人肉做为佐料的食物以后,觉得好吃,却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人肉者;一种人则是将人肉自觉地当做一种美食,就像吃狗肉、猴头、熊掌等珍馔一样,非常上口。

    前一种人,比如路经张青、孙二娘夫妇俩经营的“十字坡酒店”的旅人,他们十有**都尝过以人肉为馅的馒头(如今叫做包子),只是被蒙在鼓里而已,吃过了也没发现有什么异样的味觉。只有像武松这样常年浪迹江湖的人,阅历丰富,才会一眼就辨识出其的猫腻。武松就指出:“我见这馒头馅内,有几根毛,一像人小便处的毛一般,以此疑忌。”

    在那些以人肉充作牛肉或猪肉的酒店里,一般都有专门的开剥人肉的作坊。像宋江被刺配到江州,路过揭阳岭时,被“催命判官”李立麻翻了,李立顿时喜不自胜,道:“‘惭愧好几日没买卖。今日天送这三头行货来与我。’先把宋江倒拖了入去山岩边人肉作房里,放在剥人凳上。”

    这里的“剥人凳”,就是屠宰活人的黑店作坊的一种手术台。被蒙*汗*药药倒的江湖好汉们,就这样四仰八叉地躺在上面,任人宰割。这种手术台,有点像我们老日子杀猪时使用的那种宽长的矮桌案。几个大汉将一口生猪按在上面,执刀者按住猪头,然后用锋利的杀猪刀,凶狠地“扑哧”一下捅入猪脖子,开始放血,猪们凄厉地嚎叫着,四腿乱蹬。猪肉好吃,但杀猪的情景却实在是惨不忍睹。

    当然,被宰的人的待遇,要比猪啊牛啊羊啊等好一些,他们大多是先被麻翻了,减轻了肉身的痛楚,然后由经验老到的刀手慢慢开剥。不然的话,那切割的情景就跟“凌迟”酷刑没什么两样了。这些挨宰的人们因为处于昏迷状态,因此在痛苦的死亡降临的时候,他们不会像猪一样地发出恐怖的惨叫。杀人者虽然不像齐宣王那样“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的仁慈,但是多少也会讲点人道的不是?

    根据十字坡与揭阳岭两处的营业情况来分析,被宰杀的人,多半是些没有什么可靠的由官方发给的良民身份证明的人,也就是所谓的浪迹江湖的落魄之人,比如像十字坡被张青、孙二娘误杀冤死的那个游方头陀。不然的话,日子长了,这些酒店难免就要受到官府六扇门捕快的怀疑。

    而在《水浒》,后一种吃人肉的人,大抵都是些杀人如麻而不眨眼的绿林草寇。但凡一个人要上山落草,要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就是他天生的脑后有反骨。他们实际上已经不再将主流社会的人们,引为同类。因此,他们吃起人肉来,便无需考量什么道德与人伦的因素了。他们与主流社会的唯一的联系纽带,便只剩下了一个薄如蝉翼的“义”字。因此,这使得这个江湖上好汉的口头禅“义”字,看上去血淋淋的,让人望而生畏

    《水浒》人肉的吃法主要有三种。一种就是前面说过的做人肉馒头;第二种是熬成汤,或者羹,其味鲜美,妙不可言;第三种是烤炙,也就是美国人聚餐时常见的BBQ。

    绿林好汉们吃起人肉来是有讲究的。因为他们是主动的选择这种高等动物作为餐食,因此他们完全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口味,挑选人体的部位,以及内脏,而不至于像十字坡的过客们那样,说不定稀里糊涂地就将男性生殖器,甚至未经漂洗干净的下水,都给吃下去了。

    比如宋江在去清风寨投奔花荣,路过清风山,被燕顺等人执住时,那王矮虎便喝道:“孩儿们,正好做醒酒汤。快动手取下这牛子心肝来,造三分醒酒酸辣汤来。”

    原来人的心肝还适于醒酒。这于整天喝得醉醺醺的好汉们来说,无疑是道美味。下面便是心肝的具体做法:“只见一个小喽啰,掇一大铜盆水来,放在宋江面前。又一个小喽啰,卷起袖子,手明晃晃拿着一把剜心尖刀。那个掇水的小喽啰,便把双手泼起水来,浇那宋江心窝里。原来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

    吃人心肝讲究的是个“脆”字,火候过了,就可能像话本小说《钟馗传》里的小鬼说的:肉味酸馊,大异其趣。

    但是,并非所有好吃人肉的人都有这么多的讲究的。像李逵吃起人肉来,就有点囫囵吞枣了。这黑厮要回乡接老娘上山快活,杀了剪径的李鬼。这厮肚里饿了:“却去锅里看时,三升米饭早熟了,只没菜蔬下饭。李逵盛饭来吃了一回。看着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扒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

    这有点像是BBQ,而且割的是腿肉,肥而不腻,只差精美的调味酱料,也算是会吃的了。而在江州白龙庙,众好汉逮住了黄炳,也是黑旋风李逵跳起身来,要做BBQ:“李逵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晁盖道:‘说得是。教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

    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生有挖掇他。今**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捡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怎时,割了黄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以人肉做BBQ,颇见李逵的创意。

    在国古代,吃人肉也不是绿林好汉们的初创和专利。像春秋时候的名厨易牙,就曾经为了讨好齐桓公,将自己的亲身儿子,烹煮成一道鲜美无比的肉羹,献与齐桓公吃。而介子推为了不致让流亡的公子重耳挨饿,也忍痛割下了自己的腿肉,熬成肉汤,献与重耳。据说人肉还可以入药云云,则使割肉治病又多了一点道德的含量。

    《三国演义》,刘备被吕布所败,形容狼狈。一日晚了,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出拜,问其姓名,乃猎户刘安也。

    “当下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玄德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其实,刘安给刘备吃的,乃是他的年轻的妻子的人肉。刘备应该算是前面说的不知情而吃了人肉的人。但是,这刘安却居然说他妻子的肉是狼肉,这就不免让人有点毛骨悚然了

    刘安之所以能够残忍地杀妻待客,无非是心有一种道义的情结而已。这种道义感,是胜过至亲的人情的。在这种道义的感召下,匪夷所思的行为,似乎也得到了价值的实现。因此,吃人的顾客和宰人的厨师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那些隐藏在烹饪精美的人肉背后的、道貌岸然的种种道义结构。它们才是真正的主宰力量,是屠夫和操刀手。

    国漫长的农业社会有着悠久的食人史。只要把国的史书仔细看上半夜,就能在字缝里看出来,满本写着都是两个字:“吃人”那么,不妨让我们倒转史书,透过历史的缝隙,去看看暗夜常常发生,既古久而又陌生的事件。显然,他们所说的“人肉”,不是指的引伸义,而仅指其原意。

    历载著名的食人事件,可能要从《管子小称》开始了。易牙蒸了自己的小儿子,献给齐桓公尝鲜。《晋书》写道,两晋十六国乱世,有割据的诸侯名叫石虎,后宫里收着强抢来的十万民女。后来打了败仗,都城被围困,粮食吃完数万宫人都被当粮食吃掉了。此后的唐代,白居易在《秦吟》之七《轻肥》,就有了“是岁江南旱,衡州人食人”,这题材已经入诗了。《新五代史苌从简杂传》(卷47)里,从简喜欢吃人肉,常偷偷逮来民间的小孩吃。

    隋唐缔造了华最辉煌的明,可同一时代,吃人的恶行竟也盛极一时。《唐人说荟》里,隋末两富商诸葛昂、高瓒大摆人肉宴斗排场的记载更是触目惊心。《新唐书》卷9写安史之乱时,睢阳被围,守将张巡亲手杀了他的小妾给手下充饥,以激励士气。而在农民暴动被充做军粮的人更是无可计数。《朝野佥载》及《后唐书》都用血腥的字记载了黄巢等人用二百石铜钟煮人肉,用盐腌人尸作随军干粮,编者还首创了一个成语叫“敲骨吸髓”,来形容这种极度饥饿下的极度残忍。

    到了宋朝,史书吃人的记载越加细密。庄绰的《鸡肋编》(卷),北宋末年的人们把人肉按品质分了三六九等。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的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

    元末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卷九则绘声绘色地记载了怎样把人捆了,先用开水烫过,再用竹扫帚刮去苦皮,怎样扔到大锅里活煮,怎样盐腌了挂起来风干制腊。这肉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想肉”,就是吃了还想吃的意思。

    又到了一个大朝代的末尾。明朝末年,伴随着大旱,蝗灾、瘟疫、兵灾的蔓延,吃人的现象一点也不比前朝少。但是官修的《明史》大多只有“民大饥”,“人相食”这寥寥数语。只有《明史五行志三》(卷5)在描述崇祯十三年时的饥荒情况时,骇人之状,可见一斑:从淮河以北到京畿以南,树皮草根都已吃完,饥民们怎么办呢?把埋葬到地下的腐尸都挖出来吃掉。这地狱的场景,就算是现在的惊悚小说家都想象不出的。

    在吃人简史里,吃人或是为了猎奇,或是真的觉得味道好,或是充做军粮,或只是单纯地为饥饿所驱。人肉来源方面,要么是献出自己的妻儿,要么是猎捕而来,再就是从坟里头挖出来。而有一种情形比较特别,就是从市场上买回来吃。

    央视电视剧《水浒转》有一个尺度非常开放的镜头,开黑店的孙二娘为做人肉包子,把一个姑娘迷倒了,裸着背挂在厨房的墙上,准备下刀做肉馅。看来国饭馆里提供人肉食品,至少从北宋末年就开始了。

    但这还仅限于节省成本目的的偷偷地搞,类似现在的黑心食品。但是到了明朝末年,朝廷昏庸**,兵乱四起,再加上原地区连年遭灾,真正是饿稃遍野,民不聊生。吃人的事,古已有之,但是把人肉明码标价,做成一门市场化,产业化生意的,可能是由北宋开始,而明末更盛。

    《狂人日记》里说,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言下之意,若是荒年,当必吃人。遇着荒年,再加上每逢皇朝末日,兵戈动荡,法纪无存,越来越多的饥民加入了吃人和被吃的行列。菜市场上,已经公然出现了羊肉和人肉并排摆卖的现象。官府的态度几乎是默许的,因为想禁也禁不住。而且,那时不论是官军还是起义军,都存在军粮不够,人肉充数的劣行。丰年可以只准官家防火,不准百姓点灯,荒年可做不到。

    这种事在正史记得太少,我们就只能求诸野史。借助野史,我们有幸能够观察到人肉这一特殊商品在不同朝代的价格波动情况。宋人庄绰在《鸡肋编》(卷)记述了,北宋末年,人肉的价钱是贱于猪狗的。一个肥壮者,全身煮熟,用烟熏,做成腊人了,整个卖不过十五千;而一斗米就要卖到几十千,还买不到。

    到了明末,原饥荒时羊肉卖到00钱一斤,人肉却只要00钱。四川大饥荒,连粗米一斗都要二十金,肉更是无价。有人怀里抱着几百金,不想吃人肉,只求吃个饱肚,却只能活活饿死。不吃人,到头来就是被人吃(清朝彭遵泅《蜀碧》卷四)。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人畜倒挂”的现象,原因很多,但可见作为动物属性的人,其价值是多么的低下。

    满清著名的红顶豪纪昀纪晓岚,在他的《阅微草堂笔记》讲述了明末这个真正“弱肉强食”的时代。当年的菜市场上,除了这些处理好的,分门别类摆放的肉类外,还有一种像活鸡活鸭一样捆绑了手脚,拢在一堆售卖的妇女和孩童。这种人有个形象的称呼,叫“两脚羊”,不知是不是比四条腿的羊少了两条腿,价钱也要便宜一半。此外他们还有一种叫法:“菜人”。所以,现在的所谓“菜鸟”们相比要幸福得多了,至少不会真的被人拿去做成一盘菜。

    菜人的买主却不是一般的人家,而是酒家饭馆的后勤采购部门。他们把人买回来圈养着,等客官点了菜,再现杀现做。有位周姓客商带着他的商队从东昌办完生意回来,在一家客栈歇脚吃饭,店小二招呼一行人坐下,点了菜。小二说,不好意思,肉刚卖完了,请稍候片刻。说话间,只见两个女子哭着喊着,被拖进后面的厨房。店主人喊了一声:“别让客官久等了,先卸条胳膊做羹汤吧”

    周先生听见,急忙往厨房里面赶,想阻止他们,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一声惨叫之后,只见一位断臂女子倒在地上拼命挣扎,旁边另一女子则瘫作一团,矢溺俱出。两女见了周先生,一个哀求速死,一个哭着喊救命。周先生于心不忍,就出钱把两个都赎了下来。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两个都是因为家里快饿死人了,才被丈夫或公婆卖到市场。

    《阅微草堂笔记》卷八还讲到这样一则故事,一位客商途经德州的菜市场,女人凄惨的啼哭声把他吸引到一个简陋的棚子前。他看见一个女人被赤身**地绑在案板上,屠户正帮她冲凉,用刷子刷身,准备打理干净了就下刀屠宰。女人已经吓得浑身战栗,泣不成声。那情形,就算铁石心肠也会动了恻隐之心。

    客商当即叫屠户停手,掏出银两为她赎身。就在他为女人解开绑绳,扶下案台,穿上衣服的空儿,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客商的手碰到了女人的胸部。女人立刻正颜厉色道:“大人救命之恩,我就算为您当一辈子下人,也不后悔。但我只做奴婢,不做妾。我就是不肯嫁二夫,才被卖到这儿,请你不要轻薄我”回头又对屠户说:“我不卖了,你还是把我杀了吧”说完,自己把衣服脱了,依旧裸身躺在案板上。客商傻了,呆呆站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屠户见她都这步田地了,还这么刚烈,恨得牙根痒痒,手起刀落,生生从她腿上割下一块肉来。女人凄惨的号叫声回荡在历史的长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