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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你那金尺卖不卖?”

作者:天黑不做梦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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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狗精急剧的喘息着,一双蜡黄的眼睛因变身的状态而闪动着幽幽绿光。

    盯着杂毛,双唇微翻,露出一口刀锋利齿,上面还挂着刚刚吐出去的丝丝血线。

    一丝忌惮在脸上闪过,转而变成愤怒。

    即便那个不知名的金尺威力强大,却依旧无法掩盖其使用者的俢为低下。

    纵横北荒无人敢惹的他如今被一个不起眼的小妖伤了!这便是奇耻大辱。

    何况他还有底牌。

    一道银光,一闪而凝,化做一把长刀。

    野狗精缓缓起身,手握长刀刀柄,脸上的怒色转为杀意。

    老狐狸长眉深皱,面色凝重,目光落在了长刀之上。

    只见刀锋幽光闪烁,刀身银光流转,离着这十数米都能感觉到上面的杀伐之气。

    灵器?至少达到了宝器巅峰!

    老狐狸敢肯定这长刀的品阶很高。

    转头又看了看杂毛手中的金尺。

    法器对灵器?

    金尺品阶虽然高出一大截,可杂毛的俢为太低,即便能驱使,威力也会大打拆扣,这一点从刚才那一击便可看出,尽管威势十足,可最后也只是将野狗打伤,且只是轻伤,若真的是法器的十足威力,这一下莫说化骨中期的,便是他达到了化形境,也只有死亡一条路可走。

    可知道是知道,如何解决却没了办法。纵使睿智如他,也是束手无策。

    如今情况下,谁都无法插手,刀与尺之间的威能对撞,他这个化骨中期上去就是找死。

    老狐狸心底不安,怕稍后一个不好杂毛会小命不保。

    而杂毛却没有那个考虑,他现在满心满脑都是兴奋。

    一尺将野狗打伤,解了老狐狸的危局,使得他一时成就感倍增,也令得他信心爆棚。

    化骨中期都不是他金尺的对手,一招而伤,这是什么实力?

    化骨巅峰也不过如此,甚至都有化形境的实力了!

    如此一来,整个人便飘飘而然,春风得意的很,浑然未将野狗手中突然出现的银刀看在眼里。

    轻风掠过野狗精的身躯,吹动了灰白体毛。

    不是风动,而应该是野狗精动了,巨大的狼躯迅疾而动,带起了一阵急风。

    黑影,银光。

    银光在前,黑影在后。

    银光如银河泄地,自九天而来斩入九幽之地,其势大,其威强,似要将这周遭的世界斩裂。

    黑影如一座山岳,如天神下凡般杀气弥漫,其力道之重,其动做之猛,似要将身前的一切彻底毁灭。

    老狐狸本是凝重的脸上露出惊恐之色,这威能哪是什么宝器巅峰能达到的?分明是灵器!

    可野狗精才化骨中期,怎么可能驱得动灵气?

    银光如电,闪瞬而至。

    层层灵力威压已经罩向杂毛。

    金光,如斩天之剑般的一道金光再次出现。

    金光下露出杂毛兴奋的小脸。

    他可不懂得什么灵器、法器都有多大的威能,他只知道手中的金尺是个宝贝,而且是能将化骨中期打败的宝贝。

    他也看到了野狗精手中出现的银刀,可那又如何?银的还能比金的好?

    见银光袭来,撇了撇嘴,一脸的不屑,当下扬手,将金尺抛起,手掐法决,口中念咒,金尺顿时金光大盛,迎了上去。

    银光刺眼,金光夺目。

    “轰”的一声撞击到了一起。

    可只僵持了一瞬,银光便土崩瓦解,而金光则是光芒更盛。

    一道黑影再次飞出,依旧托着一道血线。

    “噗通”一声,湖水被砸起丈高,数条小鱼随着湖水飞落到了湖边草地上。

    杂毛豆眼眨了眨,将金尺握在手中,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显然是没想到会如此轻松。

    老狐狸却是目光呆滞,直勾勾的盯着杂毛,如痴傻了一般。

    他被震撼到了,根本无法相信刚刚发生的一切。

    就那么轻轻松松的一下,那威势无双的刀芒便被击破!这已经打破了他千百年来所形成的认知。

    怎么可能?

    四个字不断的在心底徘徊。

    他不敢相信,野狗精更不敢相信。

    废了好大的劲才重新爬回岸边的他扒在地上,一边深深的喘息,一边忌惮的看向杂毛。

    金尺的威力确是巨大,这从身前不远处的那把残刀便可以看出来。

    那可是他压箱底的保命之物,已是宝器巅峰,离灵器也只是差了一线。

    上面更是加持了几个威力不凡的禁制阵法,是当年求云海帮忙设制的,这也是他挑战济沧山的原因。

    可如今却废了,刀身残卷,光泽暗淡,明显已成凡品。

    心底对金尺忌惮的同时也升起一丝贪意。

    金尺的品阶之高他自是看得出来,不然怎么可能一下就将银刀砸废?要知道加持了禁制阵法的宝器巅峰已经有了灵器的威能。

    若是能将金尺得到手,那整个北荒谁还敢放肆?就算天下四地的其他三个地方也可以去闯一闯。

    心中越想,贪心越盛,甚至有些无法压制。

    伸出腥红的舌头舔了舔挂血的嘴唇,对着杂毛道:“你那金尺卖不卖?”

    杂毛还没反应过来,老狐狸却差点跌倒。

    这是哪跟哪啊?刚刚还以命相搏现在却要做起生意买卖来了!

    心底对金尺的震惊转而成了对野狗精智商的惊叹。

    不得不让他对野狗精重新评估。

    一直以来,给人以凶残、狠辣,嗜血、无情的野狗却有着白痴一般的脑袋。

    不然怎么会想到在这种时侯做买卖?

    野狗想得到金尺的想法他能料得到,便是他见到金尺的威力后也是心有向往。

    若不是曾经试验过,他确实无法驱动,恐怕他也会心生染指。

    可心底怎么想可以,话怎么说也行,却不能这个时侯开口要买啊!

    买去干嘛?

    现在卖给你,你回手把我们都杀了?

    这简直就是白痴啊!除了白痴还真不知道怎么形容了!

    “你到底卖不卖?”野狗精见他俩都直勾勾的看着他,没人回话,便有些不耐烦的问道。

    老狐狸此时心底已经将野狗与白痴二字完完全全的画上了等号,无可取代。

    而后眼中精光一闪,嘴角一动,笑道:“卖!”

    然后又似有此犹豫的说道:“只是挺贵的,怕你买不起!”

    野狗精顿时眼睛一亮,高声道:“你说个价!这北荒之地还没有本大王买不起的东西!”一扫方才受伤时的狼狈,声音宏亮,傲气十足。

    “一个人的命!”老狐狸面容一正,沉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