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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平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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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凡在二十一世纪是个标准的文艺青年,正如他的名字,他是个普通人,平日里喜欢将自己埋在图书管里,来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如此一来二去却也与世界脱节了些,逐渐由一个文艺青年演变成了孤僻的愤青,孤僻的性格也注定了他此生的默默无为。

    三十岁之前他一直都是个说书先生,每天躲在电脑后面重复说着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以至于他好一段时间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几乎都能将三国这书的逐字逐句地背下来。

    三十岁生日那天,他许下了一个荒谬的愿望,希望老天能给自己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或许是他的诚意打动了上天,等不及让他许下第二个愿望,老天爷便完成了他的第一个愿望。

    他穿越了!穿越在一个七岁小孩的身上。他的穿越没有车祸,没有电闪雷鸣,也不存在跳楼的迹象,就这样闭着眼睛对着蛋糕上许下心愿,睁开眼的第一刻他便来到了这个世界。

    这个国度有个震撼的名字,它叫:大唐!

    此唐非彼唐,虽有同样的风月,同样的文人雅骚,却无相同的历史背景。唐凡在脑海中将古今历史阅览了一遍,亦无发现史书上有半点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这片大唐前朝是南朝,三十三年前,建国四百一十七年的大南朝宣告瓦解,被一分为三,分别是大唐,北齐,西凉三国。

    此时正值大唐太祖三十三年,建国三十三年后大唐也算走入了一个繁荣昌盛的年代,战争也早已平息,百姓也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初到大唐时他有很多不习惯,不习惯挑灯看书的感觉;不习惯大冷天却没有羽绒服的日子,最不习惯的还是自己的身世。他调查过自己的身世,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是个官二代,父亲是大唐户部一把手三品大员,领尚书令!而自己却是这个高官老爹诸多子嗣中最不受待见的一个。不然有哪个父亲会自己在京城享福,却让儿子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穷困潦倒地生活了十多年。

    一个三十岁的中年男士,占有着一具只有七岁的驱壳过了十年,这十年他考了秀才,中了解元,当上了举人,眼下距离状元也是咫尺之遥,可这一切皆非他所想所愿。

    “唐哥哥,你在想什么?”丢丢托着下巴靠在唐凡怀里,温柔的像只绵羊。

    唐凡抬手摸了摸丢丢的头发,用手掌轻轻划过发梢处,眼中闪现一丝精光,指着天上的那层灰色说道:“看这天怕是过些天还要下场大雪,我想着我们要不要赶在下大雪前离开烟村。”

    丢丢点了点头,望着天色蹙眉道:“这天确实讨厌,要不明儿个我便去镇上雇辆马车,尽早离开这里。听镇上的一些人说长安城有钱人可多了,我们在那才能赚到大钱,买座大房子。”

    唐凡笑着问道:“丢丢,你去长安最想干什么?”

    “买房子!”丢丢不假思索地回。

    唐恨笑着弹了下丢丢的脑袋,说道:“走,回家收拾东西去,去了长安哥哥给你买大房子。”

    丢丢是唐凡十岁那年从狼窝捡来的,那年丢丢约莫七岁的样子,刚被唐凡捡回来时她还是个不会说话的小丫头,这七年丢丢从一个小丫头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皮肤虽黑了些,却也是健康的黑色,与亚麻色的长头发匹配在一起,倒有种异域风情。唐凡教会了她说话,煮饭,写字,适应人类的生活,彼此也成了这个世界唯一的依靠。

    丢丢这个名字也是唐凡起的,只是因为刚从狼窝捡回来时,她是个很爱丢东西的小屁孩。丢丢自己对这个名字倒也不排斥,甚至还有些喜欢。

    两人就这样大摇大摆地穿梭在雪地之上,所行之处留下四行密密麻麻大小不一地脚印,大脚印是丢丢的,小脚印是唐凡的。

    丢丢是大脚姑娘,若问她对自己身体那部分最为满意,她定会斩钉截铁地回答:‘大脚!’不因别的,只因唐凡的脚要比她的脚小。这个发现曾让她足足乐呵了三年,故此唐凡私下总喜欢叫丢丢大叫姑娘,而丢丢理所当然地称唐凡为小脚少爷。

    他们的家在村西角落处,家不大,却很舒适,屋内该有的都有,如锅碗瓢盆,桌凳床灶。不该有的也有,如蜈蚣蜘蛛,毒蛇蟾蝓。

    唐凡端坐在床榻之上,手中把玩着几只细长地蜈蚣与蜘蛛,双目有些失神,似乎在思考。床榻上方一条剧毒青竹蛇懒散地沿着床沿爬上唐凡手臂,盘延在手腕处,吐着红信子,对他手中把玩的蜈蚣与蜘蛛虎视眈眈。

    丢丢忙碌地在房内来回奔走,时不时地问出一句“唐哥哥,被子带不带”,“唐哥哥,你做的牙刷带不带”之类的话语,看似对唐凡把玩毒物并未太过在意。

    一番忙碌,丢丢提着五大包东西堆在唐凡身前,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而拿起唐凡手腕处的青竹蛇丢在一旁,舒心笑道:“这些年村民们送给我们的东西还真不少。”

    说是送其实有些过于牵强,屋内的东西绝大部分是村民的,当然并非他们见主仆二人可怜才心生怜悯好心送予二人,而是被唐凡用坑蒙拐骗等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手段拿来的。

    故此。村民但凡见到二人便远远避开,距离不离三丈开外,那颗心始终悬着不敢放下。故此在烟村流传这一句话:唐凡来了,阴天就来了;唐凡来了,厄运就到了。

    望着身前这堆包裹,丢丢突然蹙眉不语,似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唐哥哥,伍先生都三年没回来了,记得他临走前说过三年后会有位贵人接我们去长安,你说他说的贵人不会是京城老爷派来的人吧?”

    伍先生是个人名,姓伍,名先生。

    伍先生七年前来到烟村时,唐凡刚从狼窝里捡回丢丢,那年烟村也下了场大雪,彼时彼景恰如此时此景。唐凡认为丢丢是上天赐给自己的礼物,伍先生却不是,因为伍先生所做的一切都让他有些不明白。

    这几年伍先生教自己写古字,学习大唐礼仪,谈论各国要事,若说这一切都是出于好心,那么教自己用毒害人,易容化妆,格斗武术,又是哪般?

    伍先生在烟村呆了四年,除了唐凡与丢丢,烟村压根就没人知道他的存在,他如鬼魅般来回穿梭于烟村之中,不惊起一丝涟漪。就连唐凡与翠翠每次见到他时,他都戴着副厚重的面具,仿佛那张面具下藏着的人脸真是鬼魅。

    一个身份神秘,身手不凡,穿着大富大贵的先生甘愿呆在这座偏僻的小山村,传授毕生绝技给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之人,这事怎么看都很蹊跷。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从第一天见面起,唐凡对伍先生始终多留了个心眼。

    三年前,伍先生离开了烟村,临走前他只留下一句话:“三年后,有一贵人前来接你入长安,那是机缘,切记!”

    伍先生的话油然在耳,唐凡将手中蜘蛛与蜈蚣抛落地面,地上原本懒散地青竹蛇双目顿时露出贪婪之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蜈蚣与蜘蛛吞噬入口,这才满意地扭动着小腰身缓缓爬进唐凡衣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