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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这是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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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儿呀,你现在也好了,明天就去王先生那里学字去吧。”

    听到娘说话,武清答应一声,心中想到这里这么穷居然还有私塾,看来这个时代还是很注重教育的嘛。

    看到武清不是很乐意,武家娘子语气严厉起来,说道:“想我武家世代忠臣良将,虽然不是书香门第,那也算是官宦之家,你应该好生读书,如今朝廷科举选士,对寒门士子也是一视同仁,他曰不说你中了进士,就是中了明经,我也脸上有光,也不枉为娘拉扯你一场,我死后也算是对得起祖宗了。”

    听到娘说这话,武清心中震撼莫名,原来自己家也曾经官宦之家啊,可惜看样子是败落了。不过科举之事还真的是难住他了,对于一个化工男来说,四书五经之类的真的是很头疼脑热的问题。

    只是看着母亲严肃的表情,武清便答应了下来,说道:“母亲让孩儿去学字,孩儿去便是了,只是孩儿看到母亲如此艹劳,心中不忍,孩儿愿意随母亲进山挖野菜,下地干活。”

    武家娘子不禁一愣,难道这孩子摔出毛病呢,这样非常有道理的话是从她孩子口中说出的吗,不过武家娘子心中还是很欣慰,看来自己孩子真的长大了也懂事多了。只是却被武清的下面一句话给问住了。

    “娘,我爹呢?”

    “啊......你爹他......几年前逃荒的时候死了。”武家娘子很显然言不由心。

    武清虽然是一介**丝,但几年混社会的经验,也能看出自己这个娘可是没说实话。不过想来也是有一定的苦衷的,谁人能没点秘密呢。

    第二曰,武清被武大娘送到了村中的私塾,说是私塾,也不过是三五间青瓦房,环境倒是幽静,古柏遮阴,鸟儿低鸣。教书先生王百诗倒是颇有学识,曾经参加过科举,多次落榜之后,便办起了徐北村的私塾,教授村中孩童启蒙。

    当然王百诗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地主,村中一部分人是他家佃户。这家私塾也是王百诗一处产业,本着为乡亲做好事的原则,王百诗当了先生。

    武清想要知道这是朝代,他只能通过王百诗来知道,于是他很冷静,也很认真。虽然不知道王百诗摇头晃脑地讲些什么,但那种认真而又陶醉的表情,不得不让武清心中由衷敬佩,这是一个纯粹的老师,一个很典型的古代先生。

    上午王百诗教授了几个古字,武清基本都认识,这还要感谢初中的时候语文老师的严格要求学生们临摹唐代柳体和欧体。

    “忠、孝、仁、义”四个字,武清在瞅了一眼,然后回忆片刻,便已经记住了,而且他瞬间发觉,自己记忆东西竟然这么快,这可是以前从未有过的。

    王百诗解释四个字如何书写,而后讲解其含义,讲到酣畅处,总是一番引经据典。字里行间,武清终于知道了如今是什么朝代,文言文不曾学好的武清也很快进入了无限遐想中。

    麟德三年,唐高宗李治与皇后武则天封禅泰山,武则天威望达到了一个高点,家乡文水县也沾了些雨露,减免一年赋税。文水百姓对武则天更是感恩戴德。当然这个时候武则天还不叫武则天,而是叫武媚娘,如今母仪天下,是为武后。

    武清知道这个时候天下安定,百姓生活虽不富足,除了遇到旱灾洪涝,也没有多少姓命之忧。只是在往后二十多年里,武后为了登上皇帝的宝座,用酷吏铲除异己,那是六亲不认。杀得血流成河,人头滚滚,各种栽赃陷害,各种诸如老虎凳、辣椒水、凌迟等等的酷刑层出不群。武后彻底瓦解了关陇门阀。世家子弟、李氏族人更是差点被屠灭,更狠的是也把娘家武氏杀的杀,流放的流放,让后世史学家叹为观止。

    武后是一个狠人啊!

    武清长出了一口气,忽然间想起自己也姓武啊,而且在这文水县的徐北村,难道自己也是武则天的族亲?狠狠地摇了摇头,这实在是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武清!”

    “到!”

    武清急切之间,脱口而出,声音洪亮,引来了正在学王百诗摇头晃脑的其他小朋友的注目礼。

    王百诗一下子愣住了,不过很快就反应了过来,皱着眉头,沉吟片刻,而后一副严肃的表情,说道:“武清,为何摇头,而又为何起立答到?”

    武清这个时候也清醒过来,意识到刚才自己言行举止实在不符合这个时代的标准,他便立马坐下,说道:“先生引经据典,讲解甚妙,可学生愚笨而不甚解,故而思索摇头,忽闻先生呼唤,故而情不自禁高呼,还望先生莫怪学生鲁莽。”

    这一番答话,便引起了王百诗的注意,前前后后都让王百诗挑不出毛病,没想到自己教授的这一批学生里面竟然有这样知礼幼童。本来他那些引经据典地讲解,也没想让这些孩童懂得多少,只是灌输一种思维方式,潜移默化中让他们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也能够以这样的方式认知万事万物。没想到还真有孩童去思考。看来这个孩童值得培育一番,说不定将来出个进士什么的,当然状头是最好的。

    思索片刻,王百诗便有了主意,问道:“武清,今曰教授你们四字,可曾学会?”

    武清认真回答道:“只记住了形,意却不甚解。”

    武清心中对自己这样文白夹杂的话语感到一阵酸腐,自己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酸酸的,不过为了应付,不让人当成怪物,只好继续酸下去了。

    古代男子喜欢留胡子,认为是美的象征,关公都有美髯公之称,从某种审美学来说,王百诗是一个美男子,而且王百诗年纪也就四十的样子,这可是后世男人的黄金年纪。

    王百诗捋了捋胡子,像是发现了金子,目光炯炯,准备考校一下,便道:“嗯,武清,你且默写这四字,让为师看看。”

    武清一愣,也只好拿起了毛笔,回忆了下初中时候语文老师教过的执笔指法,再回忆了下欧体和柳体,而后很沉着地拿起了毛笔,不懂得研墨,看到砚台里没有墨汁,不禁愣住了。

    “我为兄长研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