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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零四章 独行独宿,跋山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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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过早餐,差不多也就是露水开始被阳光蒸发的时候,可以开始缓慢地出发了。+

    一开始的时候,方天都是把帐篷随搭随拆,晚上宿营,而当第二天上午离开的时候,则把帐篷篝火架等拆掉,回复原样,然后不久他就发现,其实不必拆掉。除了省下一番手脚之外,还能把这些留给其他人用。

    因为他也用上了别人的东西。

    那起于一次途中与一个佣兵团的相遇。

    一次晚间,方天正欲宿营的时候,与一队人马不期而遇。

    丛林广阔,而双方遇到一起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共同看上了一处适合的靠近溪边的宿营地,与其说是“英雄所见略同”,不如说是在某个小的地域,一般来说适合宿营的地方并不太多,于是都无预料地,双方碰上了。

    方天这边是惊讶,因为在莽莽丛林中一个人独行好多天了,这还是第一次碰上其他人。

    而对方则是戒惧,因为这明显不是一个适合游玩的地点,一个人,不管其是什么样的人,单身一人行走在这里,都绝非善类。于是在乍然不期而遇之后,立马的,弓上弦,剑出鞘,整个队伍都在瞬时之间便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战斗最后当然没打起来。

    这不是夺宝,双方必须你死我活,三级魔法学徒也并非没有丝毫战斗力,对方若欲化身强盗的话,显然很有可能付出代价,付出的代价大小难说。而收益则很可能完全没有。

    于是先是隔空喊话,然后敌意消失。

    因为有着枫林佣兵团的生活经验。而这次遇到的对象与红石狼牙枫林等似乎并无差别,因此双方沟通起来并无困难。只通过一些简单的对话,双方便迅速消弥了陌生,建立起了初步的默契,而然后,在涉及到晚上的宿营问题时,也几乎没有太大障碍地,并在了一起。

    一整晚,时间颇为漫长。

    而在这漫长的时间里,通过篝火、食物、酒以及对话。双方的关系迅速升温。

    这边叫起了老哥及外号,那边叫起了小老弟。说起来其实有点搞笑,那就是方天当初在枫林佣兵团时未曾有机会体验的野外生活,这次倒是不期地与外人体会了一番。

    谈话中,得知方天是出门游历,并无明确目的地,对方甚至提出了招揽之意。

    这也亏得他是三级的魔法学徒,若低了,没价值。若高了,对方也未必敢贸然招揽,免得被喧宾夺主什么的,三级却是恰恰好。方天略有点意动。当几天佣兵其实也不错,但是想了想,还是推拒了。

    不过一番交流之后。方天也还是获得了不少的相关知识。

    其中的一点,就是关于帐篷。帐篷设门处。如果有一根长长的横梁横架在门上方,表示这是一个主人不愿意其他人进入的帐篷。而如果没有这个标识,则意味着告诉后来人,这个帐篷及其中的东西,尽请使用。

    而如果既有横梁又有竖梁,则表示这个帐篷主人常用,但是不拒绝其他人使用,只是帐篷里面的东西,要慎用,而且最好不要带走。

    这是通行在大山里的规矩,没有谁规定,但就是这样流传了下来,只要是惯于在大山里行走的人,都懂。

    知道了这个之后,方天其后的行程,省了不少事。

    因为之前其实他也碰到不少个其他人搭的帐篷,但是为了避免麻烦,他还是一律另找地方,另搭帐篷,而从现在开始,知道其中规矩,有时就可以借他人之便,而不必再麻烦了。

    清晨是寒冷,午时则是酷暑。

    在阳光不住的照射下,草木茂盛的丛林仿佛便是一个温室,被不住加温,有时山间整个地表都浮起一层淡淡的雾霭,中午的雾霭。用前世的说法,这叫“瘴气”,如果是某些特别的地带,这雾气,会带有毒性。

    有一次方天就不小心踏入了这样的瘴气区,直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头昏眼花等症状不住地传来,才知道误入陷地。

    那之后方天就学会了,有时候中午,也不能出行。

    而行走时,在陌生地域,对地表高低的识别很重要,“宁走高,不走低”。

    蚊子开始渐次出现,不过得益于以前制造蚊香时的无数材料试验,方天总是可以随意地从身边的草木中择取一些需要的东西,添加到晚上的篝火中,以避免蚊虫。

    就这般,一个人行走在漫无边际的莽莽苍苍之中。

    十天、二十天、三十天、四十天……

    时间在这里渐渐地失去了意义,不外乎是日升月落,日落月升。

    哥哥、小弟、老师、导师、会长、大人、城主、神之子、小友,等等,一切身份都在渐渐地淡去、远去,消弥在了最为单纯不过的日升月落之中。如此这般,方天渴则饮,饥则食,累则止,健则行,用缓慢的脚步与曲折的路线,一步一步地丈量着这十万大山。

    没过多久,他就成了一个山中好手。

    一个好的行路专家,一个好的猎手,一个好的帐篷搭建者,一个好的野外最方便蔬食烹饪者,一个好的地势观察专家,一个好的植被分布理论专家。

    这天这地,这山这水,这草这木,以及鸟兽虫鱼之类,都是老师。

    它们在不停地告诉着他东西,许多东西,以最鲜活的方式。

    踏入神域之后,意识因为陡然进入海阔天空之境而似乎有点茫然无所着落的状态,就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开始回落,被这一山一水一草木所吸引所贯穿,以至于慢慢地,方天竟是差不多忘记了他为什么要走入这卡拉多山脉。

    好在只是差不多,而不是真的忘记了。

    这一天,方天来到了一个特殊的地方。那位小盆友当初残存的记忆,在他踏入这个地域时,陡然鲜活起来。

    两年前,那是一个傍晚,叔侄两人还没有来得及搭帐篷,天便突然下起雨来,而且是瓢泼大雨。像这种原始丛林里,大雨其实是很恐怖的,因为往往你不知道它要下多大,以及下多久。

    一切人类居住区的情况,都不适用于这里。

    在人类居住区,雨稍大一点,连下几天便成灾,而在山巍峨壑纵横河流交错草木密集雾水浓郁的莽莽丛林,某个小区域中,这雨水别说连下几天了,就是连下几十天,都是很寻常的事情。

    河流为之改道,陆地变成汪洋,都不值得奇怪。

    若没有相关经验,明明行走止宿于陆地,不久后整个地被水淹了,包围在一望无际的水泽中找不到出路,都是可能的。

    当时叔侄二人慌不择路,随便找了一个较为高一点的山坡便往上行。

    这一行,不知不觉地便向山脉中深入了,准确地说,是“越线”,然后踏入了一处暴熊的领地。这种暴熊,力大无穷,脾气暴躁,最为关键的是,根本不怕魔法,因元素而引动的法术在到达其身边的时候,效力大失。

    那一次,踏入人家领域的叔侄二人被暴怒的大熊追杀了差不多整整一个夜晚。

    然后第二天,不出意外地,山下的陆地,渐渐被水封淹。连绵的降雨形成了一个包围圈,由大而小。叔侄二人无处可去,在随后的几天只能施展全部身手,与那暴熊周旋。

    一方无处可退。

    一方则誓必要把这侵入领地的怪物给灭杀。

    最终,叔侄二人还是通过“进贡食物”这一方式,获得了在这个熊领地的短暂居住权。

    本来事情到此也没有什么好说的,然而接下来的发展却有点令人意外。暴熊却有一个不大的熊宝宝,而那位小盆友,在其后的日子里,与这位熊宝宝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一熊一人,可能是双方过去其实都没什么朋友,于是才一接触,就结成玩伴,然后感情甚笃了。

    双方很快发展到同吃同睡,甚至一同结伴到山下游泳。那十几天,是少年在逃难日子里,惟一值得浓墨重彩一说的亮点。十几天后,雨停水散,叔侄二人继续向前,而这段记忆,则被少年很珍视地收藏。

    方天这时,是代那少年,来看望一下老朋友。(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