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总裁爹地,妈咪9块9!

一秒记住【零点小说网 www.ldshu.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元德十一年,正月,天有大雪。

    秀才从塞满稻草的脏绵褥上爬起来,没有被无时无刻不压迫他神经与血肉的剧痛所打败,面临的困境却是继续被饿死。

    茅屋中连墙根底下苟延残喘的老鼠都瘦只剩骨,而他连攀爬到门口的力道都没有,全身上下只有一双眼睛是能用的,幸而这里还有活物——他艰难抓住被慑去神智的老鼠,枯瘦的手指直直扣进血肉腹体,连尖细的吱声都没有手里的活物就没了声息,血腥味涌进鼻腔口腔反倒带来一种久旱逢甘霖的刺激,每一下撕咬吞咽都像是活生生割裂一个魂魄,直到身体里被注入一只老鼠的能量,他带着满手的血腥残骸与偷生的满足,再次挣扎在残酷的渡魂之苦中。

    能爬得再远些,食物就成了院子里能找到的一切菜叶、草根,甚至是苔藓、绿衣。这屋所与他一般死寂,很多次他便听着说话声、车轮声、叫卖声就在一墙之隔的那头,他的心跳每每都因那任何一分动静而剧烈震颤,叫他感觉自己是活着的,可矮矮的土墙、破落的门锁,就轻而易举将两个世界隔开,任凭他死了发臭了变成了森森白骨,都无人发现。

    再好些,身体能运转自如,翻遍整个茅庐,值钱的家当只有书箱里的几本书跟笔墨纸张,即使妥善保存,那书也因年代久远而缺了边角蚀了书脊。秀才择人借了张桌椅,临街做了一门谋生的行当,也不过卖字卖画替人写信。初时有人指指点点这把读圣贤书看得比天还重要的穷酸秀才,怎的也捣鼓起铜钱臭来,看习惯了,倒也接受了这种转变。

    攒下点小钱,温饱不愁吃穿,秀才远远望见过药材铺老板的女儿,那是他原身的未婚妻,其父嫌贫爱富退了这门长辈定下的婚事。

    秀才敛目勾勒下手中画卷的最后一笔,放下笔,吹干墨迹将画卷起交给买主。

    渡魂无数世,形形色.色之人看遍,怎会不精通药理。设下一连环局,假药掉包,人命官司,药铺被砸,恶霸强娶……人家屋漏偏逢连夜雨,他也不过是顺理成章再推一把,在自己造成的走投无路面前又拉了一把。

    接下死里逃生的岳父谢意,谋得妻归,离得当日渡魂之际,不过短短一载。

    他若想对一个人好,怎会叫人觉察出他心口不符。成婚数载,当也是夫妻和睦,举案齐眉。可预计到了所有,唯独不通人心,算不准命道。

    秀才承了药铺,那一年外出贩药,不巧遭遇山洪,流落异乡。

    辗转经年得以回乡,妻已改嫁。

    不过粗鄙妇人,纵有几分学识,柔情蜜意也抵不过柴米油盐。秀才也只是又一次远远望上一眼,犹如最初他在街口望见走近药铺中的粉裙少女。娶她是为全此身执念,解了这因果他才能天大地大任处去。既看错一场人心,又何妨再看另一场。转身离开,不复再来。

    元德二十三年,九月,久旱逢甘霖。

    青水观来了个挂单的云游道人。他的身后跟着个面色苍白似有不足之症的舞勺年童子。

    道人言其与弟子自陵东而来,也无去处,不过是走走看看这天下山水罢了。又道其徒并非胎里带来的病,而是后天积苦成疾,病入了骨髓,须得多年调养才能痊愈,今日里气色又不大好,因此借宝地休养时日。

    众道皆称无妨。又有观主,平生酷爱弈棋,纠结两年的残局为道人所破,大喜,引为知己。

    道人杂学出众,且精通雌黄之术。想来他那徒儿症状真是凶险,才多年不愈。每隔五天道人入山采药一次,自行炮制入药,闲时教授徒儿《黄庭》之卷,讲解有道,渐来观中道子均喜于时求教。

    如此半年,童子病稍退,眼瞳复有神采,筋骨也有余力,与常人无异。

    道人携童子离开青水观。

    游历天下寄情山水,道人待童子如亲子,授其学识,教其为人处世至理,师徒相依为命,但童子仍偶有郁郁之色。

    数年之后于南边某城,熟悉景色入目,童子幼时记忆渐苏,辗转寻得家门,认得父母兄妹,抱头大哭。

    道人即将再次出行,童子捧着家中拜谢之礼,于师父面前跪求。道人言道,当年你尚幼,于花灯节朝为恶人所拐,贩卖至千里之外,受尽苦楚,我将你救下,你于我身侧陪伴数年,也算抵了这段因果。

    多年师徒情缘抵不过骨肉至亲……也不过是世间常理。

    道人不言师徒相待自己所付出的辛劳,眉目淡然转身离开,只当自己又看错一遭。

    这一世碌碌而去,后来他回到衡山那个山洞,在石壁上刻上此生轨迹之时,僵硬的手指停顿了很久,还是没法描记完全。

    他想了很久才想明白一个道理,他其实并没有奢望在这些人身上得到真情,他甚至连丝毫发自内心的情感都没法表露给这些凡人……为什么呢?因为清晰得认识到他们都不是她?或许是的。他那样得排斥她来到自己身边,可也恰恰只有她,给过他最纯粹最温暖的缘分。

    或许他该骗过自己,然后才能骗过人。

    然而这一世,她不曾出现。

    明光五年,四月,桃花晚开。

    镇上的白大夫救了个重伤的外乡人。

    据说救回来的时候只剩下半口气,身体都是半凉的了,亏得白大夫行医多年医术高超,堪堪吊住半条命慢慢磨着救治。

    长得是不差,眉清目秀少年人,就算病怏怏奄奄一息,脸容上那骨子清俊气也是丝毫不减。身上穿的衣饰虽然破烂,但料子却是极为上层的,想来来历也不普通。偏偏模样是受过极为深重的苦楚的。

    全身数处刀伤,砍得不深,否则失血过多便能磨去他的命,右肩上的箭伤重些,但有火灼的痕迹,显然是伤势紧急活生生拿火把灼烧伤口止得血,最要命的是左边小腿上那道利器刺过的小伤口,是淬了毒的,毒血未被尽数引出体内,几日下来,那小腿甚至被溃烂了大半。

    白大夫的儿子帮着老爹把病人搬回家,清楚老爹的性子,忍着心惊肉跳帮忙处理完伤势,蹲门口抽了袋旱烟,半夜敲响老爹的房门。白大夫老眼昏花了还在灯下处理药材,看到儿子苦着嘴跟他打商量,爹,还是把他送走吧……看这少年人的模样,若他的仇家找上门来……

    白大夫盯着儿子看了半晌,随手抄起筛药的蔑篓,盖头盖脑抽了他一顿。这回白老二是苦到了心里。自家老爹这犟脾气犟了一辈子,行医至今,但凡遇见病人,就没哪回肯把人中途丢下的。人品是没法说,连镇上最无恶不作的霸王在他面前,都得恭恭敬敬弯下腰去,可就老分不清状况——看那小子的模样,那是能救的么!

    可也没办法,唉声叹息认了吧,镇子小,碎嘴多,邻里邻外通一句话就能全部给传遍,索性对着白家这镇上唯一的大夫家,保持着足够的敬意,这小子的伤势还能捂得住。

    等到少年人醒来,已经是好几天以后的事了。那烧烧了他这么多天不退,还好是没将他烧成个傻子。左边这小腿难处理些,腐肉割尽,毒却是入了骨,这腿就相当于废了,侥幸好起来,也着不了力了。

    他一天天熬着,熬着能坐起来,熬着能用拐杖走两步,熬着不变成个废物。不过多一张嘴吃饭的主儿,药也是现成的,以往这样的事也不是没有。白老二倒是稀奇这少年人竟会有那般强悍的忍耐力,要不是听到他道谢,几乎以为他是不会说话的!这般年轻的少年人,从始至终就没听到过他喊一声痛!

    白老二偶有几次见他坐在窗前静静望着黄昏渐退,看一回就感叹一回他生的好模样。

    那晦暗的日光从窗纸上透过来,在屋里打上淡淡的光影,他半明半昧得坐在那里,微微伛偻的身上盖满了朦胧的晕光,清俊的眉眼便点点渗出凉意来,明明没有一丝悲,偏能叫旁人心尖上都渗出血。

    难怪镇口王大爷家的闺女就看了他一眼,便再迈不开步子。吵着闹着要她爹请人来提亲。

    白大夫私下叹息说,底子毕竟是伤透了,能熬几年便是几年吧。

    那几年的时间里,即使苦痛缠身,他依旧顽固得活下去。可这样努力挣扎,他给人的感觉,仍旧是心如死灰脑存死念。他吃饭,睡觉,艰难得走路,帮白大夫收拾药材,每一天在夜色来临前送别黄昏——努力得活着,然而他好像随时准备着死——心平气和得迎接随时都会降临的死亡。

    少年人用尽小半截这枯败的命仍旧没有想明白一个问题。作为一个母亲,怎么会为了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甘愿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子。

    此身是她十月怀胎艰难诞下,是她亲自看护料理慢慢成长,他仍记得幼年时渡魂成功的那晚睁开眼,守在床前三天三夜未合上眼的贵妇人喜极而泣的泪颜,也记得他学会朗诵第一篇诗落笔写下第一个字时,她欣喜又纯粹的眼神,可这样的珍爱,到他威胁到她家族的延续时,仍旧毫不犹豫选择舍弃他的命。

    毫不犹豫,舍弃,亲生儿子的性命。

    母亲,这个词难道不是无私奉献无怨无悔的意思么……他连珍惜都不求,只要安安静静相对着长久,为何连这竟也是奢望。

    世人所流传的,与他亲眼见着的,为何从来都不一样?

    这一世,仍旧没有她。

    明光九年,七月,火烧白云寺。

    瞎眼的寡母叹着气,颤颤巍巍捧着最后一点红薯根熬的稀粥,喂病卧在床的女儿吃下去。

    她粗糙了一辈子的手指,小心翼翼得摸着女儿削瘦的脸,每摸索一寸,便抖一下手,仿佛这样的移动,已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与勇气。那布满了沟壑的脸,也是老泪纵横。

    床前,回荡着她低低的艰难的喃喃,不要怨娘,娘也是没办法……不拿你去换,你哥哥就回不来了……

    她是爱她的,当然爱。一对儿女,她一个瞎了眼的妇人,何等努力才能拉扯长大。

    这一世,他不得不渡魂在一个女娃身上。但是性别老幼对他来说已经什么都不是,连牲畜之身他也不计较——只要能活着。

    他从小就表现得很懂事。家里穷惯,连吃穿都愁,哥哥小小年纪便学了坏,偷鸡摸狗,坑蒙拐骗……而哥哥越是这般令人伤透脑筋,他便越是温柔善良体贴母亲。很多回,寡母便是抱着她痛哭,说她只有他了,不能再指望儿子。

    寡母会拿起扫帚柄狠抽哥哥一顿,会指着门叫哥哥滚以后不要再回来,却从未对他说过一句重话。她疼惜他,如同疼惜自己唯一的珍宝。

    可故事的结局不是这样的。在哥哥干了天大的坏事连命都被攒在别人手上时,寡母到底是接受了对方的要求,把他嫁过去把哥哥换回来。她怨自己的儿子,可儿子在她心目中也是比什么都重要。就算哭得这样伤心,面上这样不舍,都不能掩饰她已决心将他舍弃的事实。

    他发起了烧,烧得甚至不能下床。如死尸般躺得昏昏沉沉之际,脑子里浮现出很多东西。

    想到后来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会被放弃。因为他所求予的人拥有比他更重要的东西,为了那更重要的东西,所以他就被丢下了。

    这原本无可厚非……可为什么,他就不能成为最重要的那个呢?

    这一世,她还是没有来。

    她是不是再不会来了?

    韶平二年,十一月,雪满草野。

    他在寒风冷冽的屋檐下站了一整夜,在破晓时分,沉压压的天幕被光线割裂的那一刻,终于听到吵吵嚷嚷的里屋里穿来一声婴啼。

    作者有话要说:2.4

    选了几世写……这一章是详细的,下面就很快很快了,大概下章末尾就可以写到蓬莱了。

    老板分别是秀才,道人,少年人,女儿,已经最后那个等孩子生下来的父亲,这个你们应该都想想就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