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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九章 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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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朱仁杰喝了几壶茶之后,林浩然决定走人了,毕竟自己才20岁,而老朱同志已经年过半百。( 无弹窗广告)还是那一句话,不能将自己的青春跟这些老头子瞎耗,老子还要赚钱娶媳妇的!

    出来的时候,天空阴晴,又好似要下雨一般。

    林浩然捏了捏口袋,发现烟又没了,朝傻黑的车子摆摆手,转身走进旁边的士多,要了一条烟。虽然陆小兰希望他戒烟,说吸烟对身体有害,这烟不是想戒就能戒的。

    你说饭少吃几碗倒无所谓,但这烟还是得抽的。

    出来之后,他望了马路一眼,这车多人多,而对面就是一个菜市场。林浩然不是很明白,朱大作家为什么喜欢住这样地方,这么喧闹的环境看着就不爽吧?还有心思写作吗?

    “浩然,我们去哪里?”傻黑看着林浩然上来,开口问道。

    这些时日,傻黑过得很滋润,虽然肤色还是黑得对不起他老妈,但明显是胖了一些,人也显得精神抖擞。他跟他女朋友早已经确定了关系,现在过着让林浩然都羡慕的同居生活。

    上星期他跟他女朋友回青山镇见了双方的家长,将婚期订在年底。

    现在,村里没人说傻黑傻了,都说他实质是个精明人,跟了林浩然,以后一辈子不用愁。如今他的确也很知足,娶个贤惠的老婆,然后再生几个娃,那一切就美满了。

    “到生哥那里!”林浩然望了望手上的书,犹豫了一下,当即就决定找林兴生。

    借助外国的资本,的确能让鹤湖更上一层楼,更加大步伐地走扩张道理,蒙牛就是一个很成功的例子。只是老虎终究是吃肉的,一个不小心他连你也一起吃掉,所以有些事他得向生哥请教。

    虽然上次因为基金会的林中俊对生哥产生了芥蒂,但一世人二兄弟,也不必事事较真。何况出生于青山镇,当年又受到基金会的帮助,他也是为了公家着想。

    随着车流,车子向着仓江道而去,那里有一处高档的别墅区。林兴生很具投资眼光,当年2000万买下的江边别墅,住了几年之后,反而身价陪增。

    富人之所以越来越有钱,那是因为他们手上的筹码比穷人多。就像你明知道巴菲特的股票会涨,但1股伯克希尔哈撒韦要过百万。有个词说得没错,有些东西叫“富人游戏”。

    从朱仁杰的居所到仓江道那边有一段距离,林浩然抽了抽鼻子,有时就是古怪。明明这么闷热的天气,他发现自己的鼻子有感冒的迹象。

    在车上,他翻开了朱仁杰的第三本书。

    朱仁杰的书更像是一部野史,主要是向大家呈现上世纪华夏股市中的某些情景。吸取了第一本扑街书的教训,如今第二本和第三本都采用第二人称写法。

    他彻底地自我虚化,这里不再在朱仁杰的影子。故事的背景是设置在上世纪股市初期,主要人物是一群股市的参与者,这里有:湖源营业部的股民、证券公司经理、黑庄,还有一个不玩股票的卖报纸大叔。

    故事开始的场景是一群股民在朝着成排的电视屏幕呐喊,神色激动,有个大妈冲到屏幕前的空白带跳起了插秧舞,引起了阵阵的欢笑。

    因为这是1996年国庆节后的第一天交易日,他们今天大多数人追棒的股票名字叫:蓝田股份。

    华夏的股市经历过疯狂的投机时代之后,股民为那些垃圾股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早已经成了惊弓之鸟。只是股票如同一块磁石一般,深深地吸引着他们,欲罢而不能!

    而这一年,大平洋彼岸刮来了一道风,各大报纸开始频频出现一个人的名字:巴菲特。

    正是这一年,炒作绩优股逐渐成为市场主流投资理念。深发展银行成为深市的龙头,接着沪市也不甘示弱,打出了四川长虹这一张王牌。在这些股票的带领下,股价节节上升,市场再度活跃。

    从1996年初到1997年中旬,大盘从512点涨到1464点,股指上涨的幅度近300%。

    而这一年,有一间名叫蓝田股份的公司上市,来头相当不小,不仅是农业部首家推荐上市的企业,农业部还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18。85%的股权,号称“农业第一股”。

    在业绩上,相当的漂亮,其经营主要产品是“暴利虾”和“神奇鸭”。洪湖盛产一种淡水龙虾,当地人不吃,蓝田以极低的价格收购。据说每六斤活虾能出一斤冰虾仁,冰虾仁的出口价能卖到20元/斤的高价。

    至于养的鸭子,更加的神奇。只需散养在洪湖里,吃小鱼和草根(这意味着不用饲料),产量高味道好,一只鸭年产鸭蛋300只,是普通鸭子的一倍以上。每只鸭蛋的平均纯利为0。4元,即一只鸭一年能带来120元的纯利。

    就是这样,一个养鸭和加工虾的企业成功上市了,成了当时有名的优绩股。

    朱仁杰正是回溯过当年,重现这一次“业绩股炒作”。故事开头很好,也似乎没有做错什么,只是股民仍然输了。他们知道垃圾股有风险,却不知道优绩股同样有炸弹。

    车内陷入寂静,年轻人捧着书,秀色的脸认真而专注。显然,他陷入书中的故事中去,为着大妈将巴菲特照片放在家里每天朝拜感到无语,又为着卖报大叔倾家荡产而同情。

    华夏股市起起伏伏,有风光一度,也有泪痕千道。

    这是一本好书,尽管结局不是那么美好,但这的确是一本用心去书写的好书!黄锦祥之所以一再称之为狗屁的书,恐怕是他在上面受过伤,所以不愿意回首罢了。

    在林浩然将书合起的瞬间,他的眼瞳深处,第四道眼瞳亮起,那原本围成一圈的红圈点,此时放出了微光,如同被点燃了一般。若这时对着他的眼睛细看,肯定能看到一团细细的火焰正在生成。

    原先,他对书是不讲究的,反正只要看,红绿瞳就会进化。但上个月他突然发现,这光看已经不行了,简直比老师检查作业还挑剔。你说你审核对错就行了,哪管老子从哪里抄的?

    现在就是这种情况,红眼瞳跟书的好坏相连。差的书,看了一百本也不见得有效果,而好的书,一本就能顶上一千本。上一个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林浩然发现了这种现象。

    很是幸运的是,朱仁杰写的书虽然很扑,但是写的书都是好书。

    吱!

    突然一个急刹,林浩然的身体惯性向前,眼瞳的光芒当即幻灭。他从那奇妙的感觉清醒过来,还没等他明白怎么回事,“砰”地一声,头重重地碰到椅子上,让他生疼。

    在那么一瞬间,他倒不害怕,只是很担心自己英俊的脸。

    “浩然,小心!”傻黑提醒,车子向后倒退。

    入目之下,四个手持着铁棍的混混冲了过来,为头的壮汉手臂上有刺青,凶神恶煞的模样。很显然,今天的林浩然出门没看好日历,貌似遇到了大麻烦,这些人像是要杀人。

    砰!

    后面传来一声巨震,显然是追尾了,让到傻黑的头重重地碰在方向盘上。而林浩然也不好过,虽然已经预感到后面的危险,他用手臂接受了大部分的攻击力,但手一阵发麻。

    哐!

    前面的一个混混追上,一根铁棍重重地砸在车窗上,传说中能防原子弹的玻璃爆碎。傻黑咬着牙抬起头,鲜血从他的额头流了下来,但眼睛充满着浓浓的杀意。

    车子向着前面冲出五米左右,这个时候他恨不得将前面的人撞死,但他也并不笨,知道这帮人是有预谋的,方向盘当即转动向着车行道逃去。只要逃出去,回头就叫上阿武那些人,一定找这些混混好好地算这笔账。

    哐!

    一根铁棍跟车体发生碰撞,传来了金属的声音。

    “左拐!”林浩然大声喝道,他的汗毛炸立,心脏当即提到了嗓子眼上。这是一种本能,他有一瞬间涌起了一个念头,若这车子这么拐出去肯定要完蛋。

    呼!

    一辆重型货车从右侧呼啸而过,卷起一阵尘埃。不仅仅是林浩然,就连傻黑都额头冒汗,艰难地咽着口水。刚才他若有半分犹豫,自己跟浩然不死也得重伤了。

    “向前冲!”林浩然眼睛一眯,咬着牙地说道,此时已经有人砸他旁边的车窗。但他没有害怕,眼睛闪过一抹戾气,很想知道这是谁在要他的命,竟然出如此的手段。

    砰!

    车子重重地撞到前面的车上,而旁边的玻璃被铁棍砸碎,一个混混伸手出来要抓往林浩然,但哪里想到,他的手还要探出,一个拳头朝他脸门砸来,眼睛一黑。

    林浩然真的怒了,揪起那人的长发头,又照着他脸面重重地揍下,鼻血飞溅。

    “拦住他!”后面的混混头目对后面的人喝掉,后面那台车包抄过来,而另一边,一个混混砸坏玻璃,探手进来揪往了傻黑的衣服。